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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行业早已不是 “会做账就能安稳一辈子” 的时代。随着金税四期上线、财务数字化转型,“只会核算的会计” 正在被淘汰,而 “懂业务、会分析、能战略” 的复合型人才却缺口巨大。职业迷茫的根源,往往不是能力不够,而是没做好 “阶段定位 + 赛道选择 + 能力匹配” 的规划。今天这篇文章,带你拆解会计职业的成长逻辑,让每一步努力都踩在 “晋升关键点” 上。一、“职业三...
2025/11/04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)规定:“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,为印花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。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,是指...
2025/11/14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及相关政策,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:(一)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;(二)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;(三)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;(四)农民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...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,为印花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规定缴纳印花税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规定缴纳印花税。所称应税凭证,是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所附《印花税税目税率...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)的规定: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。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是指下列行为:(一)土地使用权出让;(二)土地使用权转让,包括出售、赠与、互换;(三)房屋买卖、赠...
下列情形不征印花税(不属于应税范围):①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、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、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。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、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、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。③ 总公司与分公司、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(仅用于内部执行计划,非对...
会计准则未禁止多借多贷分录,当一项经济业务确实同时涉及多个借方和贷方科目时(如混合结算、资产置换等复杂业务),允许采用多借多贷形式,以完整反映业务全貌。关键要求是 “所有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必须围绕同一项经济业务关联”,禁止将两项或多项无关业务合并为一笔多借多贷分录,否则会导致账户对应关系混乱,无法追...
确保多借多贷分录的准确性,核心在于严格遵循 “业务关联性” 和 “会计逻辑一致性”。多借多贷的前提是 “记录同一笔经济业务”,这是准确性的基础,需做到:拆分无关业务:若涉及两笔及以上独立业务,即使科目有交叉,也必须拆分为独立分录,禁止合并为多借多贷。用文字清晰描述业务内容,作为分录设计的依据,确保所有科...
多借多贷会计分录的核心缺点是科目对应关系复杂、业务追溯难度高,且易因操作不当导致账务混乱。多借多贷同时涉及多个借方和贷方科目,容易打破 “一借一贷”“多借一贷” 的清晰对应关系,导致后续查账时难以快速判断 “某一科目变动对应哪项业务环节”。多借多贷的 “多科目” 特性,可能被误用于合并两项及以上无关业务(...
多借多贷有对应关系。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,核心是 “所有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均围绕同一项经济业务关联”,且在金额和逻辑上存在内在匹配,并非随意堆砌多个科目。多借多贷会计分录的缺点科目对应关系复杂、业务追溯难度高,且易因操作不当导致账务混乱。多借多贷同时涉及多个借方和贷方科目,容易打破 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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