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保护税是中国以污染物排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,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有助于促进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,能有效提升大家对环境保护的意识,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。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,则可以免征环境保护税。那么,什么情形可以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呢?

问什么情形可以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?
答:下列情形,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:
(一)农业生产(不包括规模化养殖)排放应税污染物的;
(二)机动车、铁路机车、非道路移动机械、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;
(三)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,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;
(四)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,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;
(五)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。
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,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。
(本文来源:山东税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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